1、能否在保险公司地提起诉讼交通案
一般不可以在保险公司所在地起诉交通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侵权纠纷,依据普通的法律原则,应当在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1.被告一般指的是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而非保险公司。因此,除非保险企业的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重合,不然受害人一般不可以在保险公司所在地直接起诉。
2.在实质操作中,假如保险公司作为一同被告参与诉讼,或者依据特定的法律条约或合同条约被指定为诉讼地,那样状况或许会有所不同。
总体而言,法律快车提醒,选择在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是更为稳妥和容易见到的做法。
2、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协商处置吗
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确实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处置,但这主要适用于事故后果不紧急、肇事者主观恶意不大且事故后能积极处置、主动与受害人交涉赔付事宜的状况。
1.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可以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建议,从而协议处置。一旦达成共识,双方均需按约定内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若达成共识后当事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将产生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
2.在特定状况下,交通事故需要报警处置,如机动车辆无号牌、无保险、无检验合格标志,驾驶员无驾驶证、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与事故导致职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等。
3.双方需要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提起诉讼需要履行。
4.若交通事故后果不紧急,且肇事者非主观故意行为,并在撞伤人后积极送医治疗,双方亦可协商赔偿。但应该注意,若事故涉及机动车辆无牌照、无保险、无检验合格标志等状况,仍需报警处置。